1.招标条件
本工程 海淀区温泉镇中心区C地块“三定三限三结合”定向安置房项目 已由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京发改(核)〔2021〕28号 批准建设,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海淀区温泉镇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02343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50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843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52560.2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882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智能建筑、通风与空调、电梯、建筑节能工程、室外工程等设计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2.5 其他 无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已竣工的合同额在3亿元人民币及以上的或者建筑面积在6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房屋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一级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外地来京建筑企业在办理进京备案时,应当一并办理注册建造师备案手续。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无 。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招标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5.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 有限数量制 。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凡通过上述确认投标者), 方可于(计划于) 2021-10-13 16:30:00 至 2021-10-18 16:30:00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的具体时间以电子化平台通知时间为准。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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