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铜川市
1. 招标条件
黄堡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项目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堡镇100MW农光互补项目工程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规划容量100MWp
2.3 建设工期:计划于2021年10月份开工,2021年12月20日并网投产,2022年6月达到全容量并网。
2.4 监理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之日止。期间如遇工程暂停施工,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撤场;若恢复施工,投标人按照招标人要求及时入场开展监理工作。
2.5 工程质量标准:总体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实现设计功能。具体包括:
(1)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对应验收标准,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合格率达到100%,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2)控制质量通病,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
(3)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线下工程质量满足设计使用寿命要求;
(4)杜绝工程质量特别重大事故和重大事故;遏制工程质量较大事故;减少工程质量一般事故。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含送出线路)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监理、施工监理和调试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施工单位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 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4 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过至少3项光伏电站监理服务业绩(每项工程发电容量≥100MW),并且至少具有1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含变电站或开关站或汇集站、输电线路)监理业绩,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签字盖章页,能反映工程发电容量等内容),否则招标人有权视为无效业绩。
3.2.5 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含电力工程)执业资格,具备至少3项100MW及以上等级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且至少具有1项110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项目总监业绩。需提供拟派项目总监近一年的社会保险或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文件。
3.2.6 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无。
3.2.7 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8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9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