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 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沂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2 工期:计划开始交货日期:2021年12月1日,供货至2022年12月31日。分批供货,根据招标人需求,接到供货通知后24小时内供货。
2.3 招标规模: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2.4 招标范围:临沂发电有限公司6台机组脱硫装置共设有2座石灰石粉仓,石灰石日耗量共计约为400-700t/d。其中2×350MW机组共用一座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日耗量约为200-350t/d。4×140MW机组共用一座石灰石粉仓,石灰石粉日耗量约为200-350t/d。运行过程中24小时不间断使用石灰石粉,投标人须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及时供货,确保石灰石粉料仓料位不能低于11米,确保烟气排放指标达标,不影响环保设备安全运行。
石灰石粉品质应满足以下质量标准要求:水分:≤1%,烧失量;≤41.45%,氧化钙(CaO):≥51%,氧化镁(MgO):≤2%,氧化硅(SiO2):≤2%,氧化铁Fe2O3):≤0.3%,氧化铝(Al2O3):≤0.5%,石灰石纯度:≥90%,石灰石活性:良好(≥80%),粒度:45μm (325目90%以上通过)。
本次预计采购石灰石粉150000吨,数量为招标人按照发电任务计划暂估采购数量,投标人根据预估数量填报投标总价,据实结算,招标人不做最低采购数量承诺。
交货地点:临沂发电有限公司院内(因我公司地址现规划为禁区内,需办理车辆通行证,货物公路运输我公司只协助提供供货证明,其他事项投标人自行办理)。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须提供石灰石粉生产的环评批复及验收意见扫描件。
(2)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至少具有3项燃煤锅炉石灰石粉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3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20日 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临沂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度脱硫石灰石粉采购项目'标书金额:15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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