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集约挂机平台AS接入及云改项目,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集约挂机平台AS接入及云改项目,将挂机名片升级打造成面向中国电信政企客户的基于通话场景的多媒体信息化服务,助力政企客户被叫通话后发送预设短信进行品牌宣传,推动挂机名片业务的集约运营及迭代升级,形成中国电信全网统一规范、客户感知一致的产品。本项目预算含税200万元。
本项目属于科研项目,由号百公司与外协单位联合研发,不接受现成软件模块直接应用于本项目,需外协单位派驻研发人员与号百人员现场共同研发,项目形成的源代码、专利等知识产权归号百独有。
本次招标的外协单位需在云原生或电信四云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研发能力。
本项目将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招标内容:
1、挂机AS集约研发。挂机名片目前是基于信令监测方式触发,基于该模式局限性挂机名片在触达率及产品形态等问题下不再满足公司对挂机名片产品的产品演进和质量要求。应加快推进与集团AS方式进行挂机集约,提升产品触达率及推进未集约省份进行集约。本期平台设计容量为250万号线。
2、云化研发。伴随云改数转进程,同时框架升级和业务形态的迭代,已有模块已不满足后续的业务并发量和技术要求。需推进云化部署、升级依赖组件、裁剪原有非必须功能、提高并发及稳定性。
3、挂机名片能力中台研发。随着智能码号平台不断迭代,有许多重复能力重复建设,伴随着云改数转要求原有的许多应用不具备上云条件,为了更好的支撑业务发展,提升开发效率和迭代频率,需要将公用的服务能力纳入到能力中台里,业务系统后续只需要专注实现业务逻辑代码实现,同时针对后续来电名片云改涉及到的功能不需要重新投入资源开发,需要用到的公共能力都由能力中台提供,后期对能力的优化及迭代都可以一点解决,同时能力中台建设基于云原生技术架构进行设计和规划。
1.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总价200万元,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3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1月1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一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同类(云化平台建设项目)项目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关键页(需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页、合同金额页和签字盖章页;如框架合同,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18年11月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6年11月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书。
2.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4 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不良经营行为,无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记录,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0月13日上午8时30分至2021年10月18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联系人:
刘 静: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 工:手机 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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