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发电厂脱硝剂(尿素)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现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脱硝剂(尿素)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
2.2 规模:需求数量约1000吨
2.3 框架期限:自2021年11月起3个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本次招标采购化学药品的名称、预估总数量、技术规格:
名称:脱硝剂(尿素);
预估数量:约1000吨;
技术规范:按照GB2440-2001标准,工业用优等品进行供货,技术要求如下: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优等品 |
1 |
总氮(干基) |
% |
≥46.5 |
2 |
缩二脲 |
% |
≤0.8 |
3 |
水分 |
% |
≤0.3 |
4 |
铁 |
% |
≤0.0005 |
5 |
碱度(NH3计) |
% |
≤0.01 |
6 |
硫酸盐(以SO42-计) |
% |
≤0.005 |
7 |
水不溶物 |
% |
≤0.005 |
8 |
亚甲基二脲 |
% |
≤0.6 |
9 |
颗粒(0.85~2.80 mm) |
% |
≥95 |
注: 1、脱销剂(尿素)无板结、无杂质、外观呈白色或浅色颗粒状。 |
2.5 交货地点:山东发电有限公司烟台发电厂院内指定地点。
2.6 交货期: 接到招标方通知起2日内将招标方所要求数量的脱硝剂(尿素)送抵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自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5个单个合同100吨及以上脱硝剂(尿素)销售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生产商投标);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脱硝剂(尿素)累计销售200万元以上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代理商投标)。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所投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12日9:00起至2021年10月19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