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火车车厢冻煤清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火车车厢冻煤清理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内蒙古上都发电公司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正蓝旗上都镇东南约2.5km处,现有6台燃煤机组。燃煤采用C64型和C70型敞车运至厂内通过翻车机卸煤。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进煤量约2286列共计11.4万节8万吨,翻车机翻卸后需人工将车厢内剩余冻煤清理落地并运至储煤场,最远运距约3公里。
2.2 规模:4×600MW +2×660MW。
2.3服务期:服务期三年(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合同履约期间招标方可以对上年度服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不通过的招标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4招标范围:投标方依据日清运量配置足够的挖掘机(高峰期不少于7台)、装载机(高峰期不少于3台)、自卸翻斗车(高峰期不少于3台)、清理人员(高峰期不少于73人),及时完成车厢边帮剩余冻煤清理、车厢门开(关)捆绑工作及冻煤卸载区域的轨道道沿清理、空车厢车体及内外厢门的填充物、编织袋等杂物清理,保证铁路线畅通等,并及时将清理落地的冻煤经过磅后拉运至电厂储煤场。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须具有近五年(合同签订之日在2016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之间)至少一份煤场接卸或物料运输或相关劳务服务合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影印件)。
3.2.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8日9:00起至 2021年10 月14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