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热电厂2022年度脱硫脱硝用氨水框架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富拉尔基热电厂(2021年第十批生产物资类班车)2022年度脱硫脱硝用氨水框架招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本金;招标人为富拉尔基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3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资质等级要求; 6.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协议运输单位运输协议(或合同)扫描件及协议运输单位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必须具有2台及以上,具有向电厂连续供货的能力 7.投标人须提供2个及以上的近三年来(2019年1月1日至开标截止日期)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同类产品电厂销售业绩(每笔合同金额10万元以上或合同供货总数量100吨以上)。要求供应商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供应商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参与资格 8.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2020年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无偷税漏税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依据成立期限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09 15:00到2021-10-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09 15:00到2021-10-1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