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溜公路工程渣场稳定性评估,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乌弄龙·里底水电建管局,项目单位为云岭至溜筒江公路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云溜公路工程渣场稳定性评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期:计划2021年12月20日开始,至完成云溜公路工程竣工阶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和备案工作之日为止。2022年3月31日前,提交云溜公路工程弃渣场稳定性评估专题报告。
2.3 招标规模:\
2.4 招标范围:(1)按照《水利部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技术评估工作要点》、《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等国家及地方水土保持设施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云溜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审批要求,对云溜公路工程1#、5#、7#渣场区域内的所有设施、地貌、堆土量及堆土高度、边坡等情况进行现场勘察调查,做出稳定性分析,做好弃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编制弃渣场稳定性评估专题报告,提交的成果应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并通过技术审查,以满足云溜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要求。参加竣工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准备有关汇报材料,为验收工作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组织报告评审会,并根据评审意见及时修改报告,完成弃渣场稳定性评估专题报告审定稿。
(3)工作成果:1#、5#、7#渣场的稳定性评估专题报告;完成本项目各阶段评审的会议会务工作。
质量要求:提交的成果应达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及备案等有关管理规定、技术规范及标准要求。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云溜公路工程渣场稳定性评估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甲级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近5年(自2016年1月1日起)内至少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须提供合同扫描及复印件)。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经理(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职称,并应至少担任过1个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渣场稳定性评估工作项目的负责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已承担本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的单位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