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辽宁省 锦州风电场(老龙口站)、锦州风电场(后尖山站)、彰北风电场(一站)、彰北风电场(二站)、平顶堡风电场
2.2 工期: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相关成果文件
2.3 招标规模:详见文件
2.4 招标范围:锦州风电场(老龙口站)、锦州风电场(后尖山站)、彰北风电场(一站)、彰北风电场(二站)、平顶堡风电场保护定值整定计算。包含上述风场升压站主接地网热稳定容量计算、断路器遮挡容量核算,电流互感器热稳定核算。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电场保护定值计算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电场保护定值计算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下属风电场风电场保护定值计算标段包1
(1)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认证范围应包含本标段内容,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可以不提供ISO9000系列认证)
(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来,不少于15项保护定值计算服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 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营运资金承担本项目服务
(6) 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7) 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进度、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8)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 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重大合同纠纷、不良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0) 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11) 投标被授权人及项目负责人应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并提供投标期间在职证明及养老、医疗保险相关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10月0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4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