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可研设计服务及送出线路规划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天津海晶1000MW“盐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送出线路可研设计服务及送出线路规划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技改专项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福新海晶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0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若连续三年亏损,应当否决其投标。 5.资质等级要求: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甲级或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以及变电工程)专业甲级;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专业甲级。 6.业绩要求: 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报告或相应投产证明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0kV及以上输电或输变电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1份,并已经投产发电。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次招标要求业绩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已投产的材料。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送出线路规划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4)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具有独立审计机构审计过的最近三年会计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若连续三年亏损,应当否决其投标。 5.资质等级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资质 6.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或注册城乡规划师证书、近3个月内的社保凭证。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10-08 09:34到2021-10-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10-08 09:34到2021-10-13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