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能源柴油防爆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榆林能源柴油防爆车租赁服务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招标范围:投标人负责提供无轨胶轮车辆、驾驶人员、维修人员、燃油、车辆维修、配件储备消耗、车辆检测检验及日常管理等确保车辆安全运行的一切服务。车辆明细表:
郭家湾煤矿无轨胶轮车租赁需求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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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防爆运人车 |
6 |
台 |
核定载人≥19 人 |
2 |
防爆客货两用车 |
9 |
台 |
核定载人≥10 人,核定载重≥0.5T |
3 |
防爆工程车 |
6 |
台 |
核定载重≥5T |
4 |
防爆指挥车 |
5 |
台 |
核定载人≥9人 |
合计:2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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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寺煤矿无轨胶轮车租赁需求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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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防爆运人车 |
4 |
台 |
核定载人≥19 人 |
2 |
防爆客货两用车 |
4 |
台 |
核定载人≥10 人,核定载重≥0.5T |
合计:8 台 |
2.1.2标段划分:共划分一个标段。
2.1.3服务期限:预计12个月。
2.1.4服务地点: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
2.1.5质量标准: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质量等级为合格。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招标范围车辆明细表中至少2种车型有效的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并在以下网站查询为有效状态,网址:http://www.aqbz.org/Home/Index.aspx)。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份井工煤矿柴油防爆车租赁服务合同业绩(合同期限至少1年,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详细范围等信息;提供每份合同对应的付款发票至少一张(提供增值税发票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结果不符,或发票信息不全,或信息模糊导致无法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可),须包含项目名称、付款方、收款方;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合同签订单位)盖章,用户证明须包含项目名称、承包人、项目经理、合同时间,用户证明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履约完成的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材料视为无效业绩。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2名项目经理,具有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郭家湾煤矿、青龙寺煤矿各1名);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须为2015年1月1日以后出厂的,提供车辆铭牌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30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9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