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监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监理。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
2.2 项目地点:九江长江大桥下游约1.2km;
2.3 项目规模:新建直立式高桩散货码头1座,包括10000吨级、5000吨级散货泊位各1个。
2.4 项目总投资:2.58亿元
2.5 建设内容:
①新建长250m,宽24m直立式高桩梁板码头1座,共2个泊位,布置建设1个10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均可停靠10000吨级散货船,满足年货物吞吐量511万吨的要求。
②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水工建构物、地基处理、装卸设备、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水电信暖控设备设施、消防设施、除尘抑尘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和其他配套设施、原有构筑物整修加固等工程以及码头前沿削坡后设抛石护岸工程。
③拆除现有3000吨级浮码头泊位1座。
④安装及拆除临时接卸电煤泊位1个,包括趸船卸船机、卸煤皮带机及栈桥等设备设施(卸煤出力不小于600吨/小时),保证5000吨级或以上船舶停靠及接卸。临时码头运维由招标方负责。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分为1个监理标段,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招标范围为在施工阶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对本项目水工建筑嵌岩桩基施工期勘察(超前钻)、码头平台、引桥及护岸等附属设施(包含水工、供电及照明、控制与通信、给排水、暖通、消防、环境保护等)、装卸工艺设备等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监理服务期预计41个月,其中包括:设计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14个月,缺陷责任阶段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最低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仪器设备要求、主要交通、办公设备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 6。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https://www.mot.gov.cn/)发布的 2020 年度全省公路水运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已参与评价的全部序列,以其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若投标人在全部序列中均未参与评价,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11:00起至2021年10月11日17:0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监理。出资比例为项目业主100%,资金已落实,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项目已完成招标,现对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九江发电有限公司煤码头干灰泊位改建工程
2.2 项目地点:九江长江大桥下游约1.2km;
2.3 项目规模:新建直立式高桩散货码头1座,包括10000吨级、5000吨级散货泊位各1个。
2.4 项目总投资:2.58亿元
2.5 建设内容:
①新建长250m,宽24m直立式高桩梁板码头1座,共2个泊位,布置建设1个10000吨级散货泊位和1个5000吨级散货泊位,均可停靠10000吨级散货船,满足年货物吞吐量511万吨的要求。
②主要建设内容为码头水工建构物、地基处理、装卸设备、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水电信暖控设备设施、消防设施、除尘抑尘设施、生产及辅助生产建(构)筑物和其他配套设施、原有构筑物整修加固等工程以及码头前沿削坡后设抛石护岸工程。
③拆除现有3000吨级浮码头泊位1座。
④安装及拆除临时接卸电煤泊位1个,包括趸船卸船机、卸煤皮带机及栈桥等设备设施(卸煤出力不小于600吨/小时),保证5000吨级或以上船舶停靠及接卸。临时码头运维由招标方负责。
2.6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项目设置一级监理机构,分为1个监理标段,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监理招标范围为在施工阶段(工程勘察、设计阶段、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及交工验收期)和缺陷责任期阶段对本项目水工建筑嵌岩桩基施工期勘察(超前钻)、码头平台、引桥及护岸等附属设施(包含水工、供电及照明、控制与通信、给排水、暖通、消防、环境保护等)、装卸工艺设备等进行全过程监理服务。
2.7计划工期:
项目计划开工时间预计为2021年10月,监理服务期预计41个月,其中包括:设计阶段3个月,施工阶段14个月,缺陷责任阶段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总监理工程师资格最低要求、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仪器设备要求、主要交通、办公设备要求详见附录1至附录 6。
3.2 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https://www.mot.gov.cn/)发布的 2020 年度全省公路水运监理信用评价结果中,投标人已参与评价的全部序列,以其信用等级最低的为准;若投标人在全部序列中均未参与评价,其信用等级按 B 级对待。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30日11:00起至2021年10月11日17:00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