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公司大件库房等设施建筑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九江公司大件库房等设施建筑工程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大件库房一期库房结构、建筑施工,给排水、消防、电气、弱电智能化建设(只完成库房内电缆桥架供货安装、弱电系统(含视频及门禁系统)开槽埋管及86底盒安装工作)、通风(不包含空调采购安装)系统采购安装,货梯、行车采购安装,区域给排水系统改造,区域地坪、围墙、大门及改造等。上述范围内,除括号中所注明的不包含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及施工、安装、调试、报检验收工作均在本标段内,与外部接口工作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及安全、技术措施,全部在本标段范围内。投标方负责工程实施全过程(设计、检测、施工、竣工)所需的住建、消防、档案、特种设备及其他政府部门所需的验收及取证工作,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库房管理系统不在本标段范围内。
2.2其他:工期:本项目拟定2021年11月1日开始施工,2022年06月 30日结束,计划总工期为8个月,具体开竣工日期以经招标人确认的开、竣工报告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工业构建筑物或库房房屋建筑施工的完工业绩2份。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工程范围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担任工业构建筑物或库房房屋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他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30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1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