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5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浙江江山上余65MW光伏发电项目升压站建安工程标段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浙江江山上余65MW光伏发电项目主场址位于浙江省江山市上余镇塘岭二村所属的山地范围。占地约1700亩(最终以实际布置用地为准),规划容量为65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被国家应急管理部(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名单(在评审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以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推荐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员B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现场的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员C证。 8.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9.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110kV及以上变电站工程业绩不低于2个,需提供相应合同证明文件(主要内容页、关键页等相关证明)。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30 13:13到2021-10-12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30 13:13到2021-10-12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