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机组化学辅助运行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2022-2023年机组化学辅助运行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的采购范围为南京燃机发电有限公司化学运行辅助服务,主要工作包含且不限于协助本厂化学班组职工完成全厂化学制水、完成全厂药品、药罐的巡查统计,接药卸药,加药等工作,计划使用人员不少于5人,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服务期限:2022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影印件;
3.2.2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供证书影印件;
3.2.3投标人应具有2018年1月1日以来300兆瓦等级火电机组化学辅助运行(运维)或主辅设备维护的业绩合同累计数量不少于3个(同一家电厂或不同电厂的业绩累计相加不少于3个),提供业绩合同影印件,分包业绩无效。(合同影印件须至少提供签字页和能够反映合同内容的关键页,否则视为无效合同)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不得转包,不得分包。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29日9:00起至2021年10月9日17:00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