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全厂调试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规模: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0年12月28日—2022年12月28日
2.4 标段划分: 全厂调试
2.5 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全厂2套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设备分部调试及整套启动调试;含供热管网及相关对外联调联试项目
2.6地点: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
2.7 完成日期:2022年12月28日前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颁发的电力工程调试企业能力资格等级证书(电源工程类)甲级资质及以上。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至少须具有1套9F级燃机整体调试合同业绩。投标人需提供合同影印件(含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 其他要求:无
(4)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9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11日 17时00分止。
4.6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标段'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95MW)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全厂调试服务项目标段包1'标书金额:1500.0元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