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霍山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项目公开招标,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1.霍山抽水蓄能电站位于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站点与霍山县城、六安市、合肥市的直线距离分别约为15km、57km、112km,地理位置较优越,距离500kV皋城变约65km,接入系统条件较好,电站总装机容量1200MW(4×300MW)。上水库位于霍山县佛子岭镇汪家冲村,水库区位于东淠河支流暗冲的中上游段,在三沟交汇处下游约450m处筑坝成库,坝址以上集水面积3.96km2,下水库位于磨子潭镇龙井冲村,东淠河一级支流宋家河中下游段,坝址以上集雨面积33.4km2。
本工程公路交通方便,S333省道从下库坝址经过,X066县道可通至上库坝址附近。S318省道、G35济广高速从霍山县经过,并与高速公路网相通。合武铁路、宁西铁路等从六安市经过,六安火车站距离下库坝址公路里程约78km。工程附近的港口有安庆港,港口距离电站公路里程约210km。
2.工程首台机发电工期 60 个月(5 年),总工期 72 个月。工程总投资为 76.14 亿元 (2019 年 3 季度价格),单位千瓦动态投资 6344 元/千瓦,其中:静态总投资为 61.66 亿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 5138 元/千瓦。
3.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服务作为一个项目进行招标,招标范围如下:
1)在合同服务期内,按国家和行业规程规范所要求开展的全部工作,和发包人在办理项目申请报告(含政府和集团)所要开展的全部工作。按照《水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DL/T5020-2007)及现行相关规范所规定的要求、工作内容和深度,根据发包人审定的《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大纲》(以下简称“工作大纲”)所规定的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深入进行抽水蓄能电站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科研工作,完成从启动项目可行性研究至取得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及其必要过程文件),投资决策及项目核准批复所需完成的所有勘察设计、专题研究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其中,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包括(不限于):
(1)项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
(2)项目防洪评价及水工程建设规划专题报告;
(3)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取水许可;
(4)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
(5)项目环境影响报告;
(6)项目正常蓄水位选择专题报告;
(7)项目施工总布置规划专题报告;
(8)项目枢纽布置比选专题报告;
(9)电站建设涉及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
(10)电站工程压覆矿产资源的复函;
(11)项目移民安置规划大纲;
(12)项目移民安置规划报告;
(13)项目选址意见报告;
(14)项目防震抗震研究设计专题报告;
(15)工程安全监测专题报告;
(16)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
(17)职业病防治预评价报告;
(18)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如需要)
(19)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0)反恐专题报告;
(21)溃坝分析专题报告(根据实际需要);
(22)调保分析专题报告(根据实际需要);
(23)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题报告;
(24)可研优化,深化专题研究报告;
(25)项目申请报告。
上述项目(不限于)相关审批文件若需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除完成相应专题报告外还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最终审批意见。另外,若上述项目相关审批文件需设计人委托第三方完成,设计人负责协调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其中工程安全预评价、电站接入系统设计、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报告、土地勘界报告、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发包人单独委托第三方完成专题报告并取得审批意见。
勘察设计成果的深度和质量应满足项目核准的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以及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新发布的有关规程、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并应符合发包人以及发包人上级主管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技术、管理标准的要求,体现行业最新发展技术成果。勘查设计成果提交的电子版格式为word、excel和CAD等可编辑格式。
在发包人进行勘察设计文件审查、工程评估、工程咨询和技术服务等活动时,设计人应给予积极配合,项目总负责人和专业负责人必须参加,如发包人有要求或发包人认为有必要时应派出单位专家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参加;根据审查、评估、咨询会议的意见,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勘察设计成果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工作。
2)负责开展发包人所需的咨询、审查等相关服务、可行性研究阶段所有相关会议会务的承办等(包含勘察设计工作大纲审查会议)。
3)发包人可研阶段的工作场所由勘察设计人负责改造,室内建筑总面积1222.05平方米(包含175.53平方米地下室),改造费用标准1350元/平方米;室外场地480.26平方米,改造费用标准600元/平方米,费用在其他费用项中报价。
4)结合绿色设计相关规范及要求,研究工程区光伏、下库生态小水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可行性,根据预可研审查意见,完成可研阶段的相关比选、比较、计算、复核、分析、研究工作。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定始,2022年09月15日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至项目核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投运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200MW及以上规模的大型抽水蓄能电站勘察设计的合同业绩2份(可研或施工详图阶段均可)。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范围等信息;用户证明可以是项目可研审查意见、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成勘察设计工作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项目负责人近10年(2011年至2020年)须至少具有担任过至少一个国内装机容量12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的副经理或副设总以上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技术负责人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投标时需注明)。
(2)项目技术负责人近10年(2011年-2020年)担任过至少一个国内装机容量120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勘察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设总或副设总)工作经历1项。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技术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28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10-09 16:30:00。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