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设计服务框架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公司下属单位有海口电厂、东方电厂、南山电厂、清洁能源分公司、洋浦热电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电装机容量240.25万千瓦,公司的办公场所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内各市县。
2.2 规模:单个项目装机总容量小于20MW(项目数量及容量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3 服务周期:具体以框采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2.4 招标范围:2023年底前海南公司及下属各基层单位计划在海南开工建设的100个分布式光伏项目前期及设计咨询服务,包括现场踏勘、投资机会研究(或项目建议书)、屋顶承载力校核、地勘报告(如需要)、电力系统接入设计、前期所有相关专题报告及取得批复文件、可研报告编制、初设及评审、设计服务等所需相关咨询服务工作。
2.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按项目容量划分两个区间,分别为90个项目单个容量5MW(含5MW)以下、3个项目单个容量为5-7MW(含7MW)、3个项目单个容量为7-9MW(含9MW)、2个项目单个容量为9-10MW(含10MW)、2个项目单个容量为10-20MW(含20MW)(项目数量及容量均为暂定,可视实际情况进行取消、地点变更、替换、合并、拆分或增补,最终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按项目容量单价计算)。投标人需在各容量区间分别报出前期+设计服务单价(包含投资机会研究、屋顶承载力校核、接入系统设计审查及批复、地质勘察、可研报告编制及评审、初步设计及审查、施工图纸设计等分项报价,5MW(含5MW)以下最高限价25万元,5-7MW(含7MW)最高限价27万元,7-9MW(含9MW)最高限价29万元,9-20MW(含20MW)最高限价30万元)。
投标人需在各个容量区间分别报出前期+设计服务分项单价和总价。
2.6海南公司下属各单位根据每个项目容量大小按合同条款要求与中标人另签订具体项目合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任意专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 业绩要求:近3年(从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不少于2项光伏项目前期或设计等相关业绩(需附业绩证明材料,若证明材料无法体现业绩要求内容,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7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10月08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