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MW并网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酒泉市玉门市 。
2.2 建设规模:50MW 。
2.4 标的名称:EPC 总承包
2.5 计划工期:2021 年 10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6 招标范围:
本光伏电站的EPC 总承包, 包括(但不限于) : 光伏电站、电站集控接入及 35kV 集电线路工程(不包括扩建 330kV 升压站)的全部勘察设计(不含可行性 研究);光伏组件和箱逆变一体机设备由招标人提供,除招标人提供的设备以外 的全部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保管和仓储、场内二次倒运、指导监督、技术服 务、人员培训以及质保期内所有备品备件、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 料整理等;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 行,考核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含有关专项验收、阶 段验收、竣工验收等) ,移交生产,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等 内容;配合招标人进行质量监督手续办理;配合招标人进行永久占地征地协调、 地方关系协调;临时占地手续的办理等。本工程作为 EPC 总承包交钥匙工程,不 论招标文件是否提及、投标报价高低,凡涉及本招标范围工程勘察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试验、检查测试、调试试运、质量监督、施工许可证办理、 水保措施、安全设施、环保措施(包括电磁辐射) 、职业卫生措施、消防工程及 验收、档案验收等本工程招标范围的所有内容、有关专项验收(除职业卫生验收、 环保专项验收、水保专项验收外)、竣工验收以及本工程实施过程当中的疫情防 控措施等相关方面的工作内容均属于投标人的工作范围,相关费用均已含在投标 人报价中。具体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1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必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及以上资 质,以及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2.2 独立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近 5 年内应具有至少 1 项 10MW 级及以上光 伏 EPC 总承包(含自建)工程业绩和至少 1 项 10MW 及以上类似光伏工程设计业 绩(任何业绩均提供合同封面、首页、价款页、签章页、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验 收等相关证明材料)。
3.2.3 项目经理(由牵头方派出) : 必须与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签定 正式劳动合同 1 年以上(提供社保机构盖章的社保证明),必须具有一级注册建 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 B 证,且担任过至少 1 项 10 MW 及以上光伏工程 设计或施工或光伏 EPC 总承包工程的项目经理,并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 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并附能证明其管理过项目业绩的证明材料 (包括项目经理任命书、合同复印件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 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
3.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5 否决项包括供应商的以下情形:
3.5.1 被列入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 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 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或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
3.5.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 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4 被 法 院 列 为 失 信 被 执 行 人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且未被撤销的;
3.5.5 在信用中国官网被 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 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 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 录的;
3.5.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8 财 务 账 户 以 及 主 要 资 产 被 冻 结 、 查 封 的
3.5.9.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 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5.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 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当地企业信息网);
3.5.11 被 法 院 列 为 被 执 行 人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 决 确 定 的 义 务 的 ; (被 法 院 列 为 被 执 行 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 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5.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咨询电话:010-51957412
手 机:18701298819, ;
传 真:010-51957412
电力公众微信号:18701298819
邮箱: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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