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满洲里热电厂2021年长距离供热改造市区配套热网增容项目换热机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安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满洲里热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换热机组5套及原换热站改造设备和备品备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内蒙古满洲里市。
2.2 规模:2021-2022年度满洲里热电厂计划新增供热面积40.3万㎡(其中新楼入网33.3万㎡、拆炉并网7万㎡),新增负荷接入需要购置5套机组完成配套换热站建设。
2.3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换热机组5套及原换热站改造设备和备品备件采购。
2.4 交货地点:满洲里市(采购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
2.5 交货期:自接收中标通知书后15日历天内完成全部合同设备供货,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运输至招标人指定的施工现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条款
3.2.1资质要求:
3.2.1.1投标人或制造商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制造D级及以上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1.2投标人或制造商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证书应能从相关网站查询,否则视为无效)。
3.2.1.3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换热机组10套以上业绩,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和对应合同发票原件扫描件(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能够反映与上述业绩要求相关的供货内容的页面、合同签章页)。
3.2.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24日9时00分至2021年9月29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