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蒸汽发生器购置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物流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蒸汽发生器购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SNZB-ZKWL-D20216-0188
2.3 招标范围及要求:
本次招标共计1个标包,见下表,投标人应对所选标包进行整体投报,不允许仅对标包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标包 |
规格、参考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使用单位 |
1 |
蒸汽发生器 |
详见招标文件 |
套 |
1 |
盛源宏达 |
所列品牌、型号仅供参考,皆为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投报货物性能及技术要求应不低于参考品牌、型号。
2.4 交货期: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供货要求无规定的,请投标人自报最快交货期。
2.5 交货地点:使用单位指定地点。
3.1 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具备国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件且齐全有效,如制造许可证书、产品合格证、国家质检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等资料(如有);锅炉生产厂家应至少具备国家A级锅炉制造许可证;锅炉制造、安装单位必须持有相应特种设备许可证;
3.3 提供2家以上15吨以上集装箱型蒸汽锅炉运行案例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
3.4 允许代理商投标,如果是代理商投标,须具有代理授权;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5 第五章供货要求中要求必须看现场的,需提供现场踏勘证明;
3.6 不允许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间商、代理商清理名单中的企业投标;
3.7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9 法律法规对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规定。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9月24日起至2021年9月28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文件。
联系人:刘静
手机:13681557910 (微信同号)
柴工:13810007781
邮 箱:1490789738@qq.com
传 真:010-51957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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