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
1. 招标条件
本 靖远热电有限公司灰坝30兆瓦生态治理自发自用光伏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白银市发展和改革委批准备案,备案号:市发改政务备【2021】27号。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项目场址位于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
灰坝30MW生态治理自发自用光伏项目:灰坝30兆瓦生态治理自发自用光伏项目的建设场址依托的是靖远热电有限公司停运灰坝区域土地,项目位于厂区南侧,109 国道边,地处东经104°24′~105°51′,北纬36°18′~37°00′之间,海拔1460m~1495m,光伏项目利用区域总占地面积约为0.467km2,额定总装机容量30MW,为集中式地面光伏项目。项目地处靖远县东湾镇滋泥水村,区域内有国道109 线,交通便利。
灰坝30兆瓦生态治理自发自用光伏项目计划在光伏场区安装57980块双面双玻单晶硅540Wp组件,组件安装容量31.31MW,新建35/6kV变电站一座,变电站容量2×16000KVA,配置±9Mvar 无功补偿系统一套。以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35/6kV变电站,以2回6kV分别接入靖远公司#1、#2机组6kV厂用母线。
项目计划于2021年12月15日前投产发电。
2.2 招标范围
本工程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光伏区场地平整、永久围栏、光伏区冲沟处理、防洪设施、PHC管桩支架基础采购及安装、组件及附件安装调试、集中式箱逆变一体机基础及安装调试、光伏区内检修道路、电缆沟开挖回填及电缆光缆敷设和电缆头制作安装、接地系统,发电子方阵系统调试及配合并网前全场联调等,中控楼施工改造。
规模: 31.31MW ;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
2.2 工期要求:
2.2.1投标人应结合业主要求和项目工期要求,制订详细的工期安排计划;
2.2.2本工程计划 2021年10月15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竣工。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招标结果生效条件:本项目须通过华能甘肃公司内部投资决策同意,并接到买方正式书面通知后,合同方可生效。上述约定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买方所有,各潜在投标人的实质性参与,即认为是对上述约定的响应及认可。若本项目决策未通过,本次招标结果自动失效,不对招投标双方形成约束,风险情况请各投标人自行评估。各投标人因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成本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若各投标人报名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视为已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项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投标人应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2.3 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项光伏工程施工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0万(上述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竣工验收报告,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同时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正式员工,并提供完整的证明材料(包含但不限于至少6个月的单位所在地社保证明);近 3 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1项及以上光伏工程施工业绩,须附公司任命文件扫描件,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 年9月18日9:00时起至2021年9月25日17:00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