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1. 招标条件
本陇东2×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正宁电厂二期工程#1、#2机组)#0高加、#3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采购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陇东2×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正宁电厂二期工程#1、#2机组)#0高加、#3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
2.2 规模: 2×1000MW高效超超临界空冷燃煤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本工程计划2021年9月开工,2024年3月#1机组投产,2024年5月#2机组投产。
2.4 标段划分: 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2台机组#0高加及#3高加外置式蒸汽冷却器。
2.6 交货地点:陇东2×1000MW煤电一体化项目(正宁电厂二期工程#1、#2机组)安装现场,厂内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个月内到货,其中基础台板、地脚螺栓等预埋件自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到货(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1)招标标的项目履行通过内部投资决策程序并通过集团公司备案;
(2)招标标的项目取得基建投资和资金预算;
(3)买方向卖方发出加盖买方公章的设备排产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十年(2011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000WM等级及以上超临界机组工程不少于4台蛇型管高压加热器合同业绩或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起,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备国内1000MW等级发电机组U型管高加业绩不少于10台机组(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用户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
3.2.2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A1级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A1级。且在有效期内。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