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日照市
1. 招标条件
日照热力有限公司清风湖中继泵站土建安装施工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工程为日照热力有限公司集中供热工程-清风湖中继泵站工程土建安装施工,即2#线供热区域内建设一座供回水中继泵站工程。中继泵站占地3500㎡,总供热面积1956.8万㎡。
主要建设为中继泵房,丁类工业建筑,地上两层,建筑高度10.4米,总建筑面积1860.53m²,建筑占地面积1462.60m²,抗震设防烈度7度 ,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主体结构使用年限50年。中级泵站内部主要安装6台电动循环水泵和2台除污器及2台10t单轨吊等。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清风湖中继泵站土建安装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2)或原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GB2)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至少1项房屋建筑业绩和1项中继泵站或换热站设备安装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影印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工程范围、签字盖章页,必要时提供技术协议)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资料。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8日9时起至2021年9月27日17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