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市辖区,江津区
1. 招标条件
重庆珞璜电厂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珞璜电厂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本项目供货期为从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内。
2.3 招标规模: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C2A\B、C3、C8A\B皮带出力1200t/h,带宽1200mm,带速2.5m/s。设备为进口ALSTHOM进口产品,各参数与DTⅡ型带式输送机近似,导煤槽长度8~12 m,除尘方式为布袋除尘方式。为解决C2/C3/C8皮带原导煤槽配套安装的挡煤皮带条存在不耐磨、密封不严导致漏粉、粉尘污染问题,需对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进行改造,拟采用无动力抑尘导煤槽,包含设备的本体及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制造、指导安装、试验等方面。改造后无动力抑尘导煤槽等设备应具有良好的除尘效果、人孔门等均有良好的密封效果,无论输煤设备输送何种煤质的燃煤,现场粉尘浓度测量各点检测粉尘浓度值≤4 mg/m3。
2.4 招标范围:负责重庆珞璜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的设计、供货、质量验收和现场安装指导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曲线落煤管、无动力抑尘导煤槽、缓冲床、超声波雾化抑尘装置等的设计、制作、供货等。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重庆珞璜电厂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采购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重庆珞璜电厂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采购标段包1
(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标段名称:重庆珞璜电厂一期输煤C2、C3、C8落煤管和导煤槽改造设备采购标段包1
(1) 自2016年1月1日起,投标人应具有无动力抑尘导煤槽设计供货数量不少于10套的业绩,并已证明所供设备安全可靠(至少提供一个合同的完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业主证明、良好评价之类),提供合同影印件(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以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清单等信息的页面)及至少1份第三方粉尘检测报告。
(2)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