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澜沧江公司集控中心电能量系统硬件平台改造【重新招标】招标人为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集控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澜沧江公司集控中心电能量系统硬件平台改造【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工期:接到中标通知后20日内完成全部采购设备到货,接到甲方的通知后5日内到达现场开工实施,2021年12月20日前完成本项目采购的全部设备安装调试
2.3 招标规模:澜沧江公司集控中心电能量系统硬件平台改造
2.4 招标范围:1、根据电能量系统的资源利用情况,确定虚拟化需要配置的服务器、分布式存储、虚拟化软件平台、网络等设备,完成集控中心电能量系统虚拟化平台环境搭建;
2、配合完成电能量系统软件在虚拟化平台的上线运行,完成计算、存储资源整合;
3、构建较为完整的IAAS层面(基础设施及服务)数据中心资源池,能够满足承载电能量系统及新上业务应用系统对计算存储硬件的需求,IT基础架构:计算(服务器)、网络、存储资源池化,可根据业务系统灵活分配,业务系统可快部署;
4、完成集控中心云计算整体架构的建议书。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澜沧江公司集控中心电能量系统硬件平台改造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主要设备制造商(主要设备指虚拟化软件及服务器)必须通过ISO9001和ISO14001或类似质量认证并提交认证书复印件;
2、本项目的虚拟化软件与服务器设备必须为同一品牌。
3、本项目要求由主要设备制造商负责工程实施,允许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必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证明文件原件。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1、主要设备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3个及以上同等规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虚拟化工程实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项目规模等内容)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作无效业绩。
2、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主要设备制造商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独立承担并完成过3个及以上同等规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虚拟化工程实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项目规模等内容)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以及投标人近3年(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独立承担并完成过1个及以上同等规模(合同金额200万及以上)虚拟化工程实施业绩,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签订时间以及项目规模等内容)或竣工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否则视作无效业绩。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从事ICT行业相关工作3年及以上,具备ICT行业主流高级认证资质,如CCIE或HCIE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2、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实施工程师除项目负责人外至少配置2名,具备ICT行业主流认证资质,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按无效处理。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设备的供货。提交最近三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审计报告。
3、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招标人出具的现场踏勘证明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8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24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