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浙江公司宁海电厂厂内新能源示范园项目38MWp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5403,招标人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项目总安装容量38MWp,光伏电站额定容量29MW,由宁海电厂投资建设,设计寿命25年。拟以6kV电压等级接入宁海电厂二期500kV高备变低压侧,最终以接入系统设计及批复意见为准。
本项目灰场东北角在现有地形地貌的基础上恢复生态,建设生态示范园。包括建设约15亩农光示范园、建设30位小型车光伏车棚、约2000m2自行车光伏车棚 1km光伏走廊。
2.1.1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为光伏电站EPC,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灰场治理、生态示范园建设、光伏车棚建设,约1km光伏走廊建设,以及从光伏组件至正常并网发电的全部工程设计、设计联络、政策协调、后台监控、项目评审、设备监造、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设备安装、建筑结构、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项目管理、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并交付生产(包括电网建设分摊,主要包括本项目的接入系统协调、本项目的送出线路工程(电缆、通信光缆及地埋通道等)、送出线路工程的政策协调也属于投标人的承包范围)、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限的服务(主要为在质量保修期内的消缺)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建设期整个项目保险(包括建筑、安装、设备、投标人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等。
2.1.2 本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须满足2021年12月30日前实现全容量并网投产。项目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强蛟镇。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0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设计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总承包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10MWp及以上光伏EPC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2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