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小沽河防洪排涝及水源利用工程(莱西段)一至六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日期: | 2021/09/16 21:17:29 | ||
项目名称: | 青岛市小沽河防洪排涝及水源利用工程(莱西段)一至六标段施工 | ||
工程地点: | 莱西市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 | 出资比例: | 100% |
招标工程类型: | 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工程类别: | |
本项目总投资额: | 1579140100.00元 | 工程造价: | 249568900.00元 |
建设项目一号通编号: | / | 工程规模: | 0米 |
计划文号: | 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 | 青发改农经审【2020】93号 | |
建设单位: | 莱西市水利局 | ||
建设单位联系人: | 孙浩政 |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8468019 |
代建单位: | |||
代建单位联系人: | 代建单位联系电话: | ||
招标单位: | 青岛国益财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
招标单位联系人: | 付斌 |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3960618 |
招标代理单位: | 青岛正阳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 矫国圣 |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 0532-87711166 |
统一投资项目代码: | 房地产产权人: | ||
房地产产权证证号: | 招标代理资格: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招标内容:青岛市小沽河防洪排涝及水源利用工程(莱西段)共划分11个标段,其中本次施工招标范围为一至六标段: 一标段:河道左岸,河道中心桩号37+850-44+150,最高限价为5078.34万元。 二标段:河道左岸,河道中心桩号33+850-37+850,最高限价为5080.69万元。 三标段:河道左岸,河道中心桩号28+700-33+850,最高限价为4086.62万元。 四标段:河道左岸,河道中心桩号23+500-28+700,最高限价为3799.27万元。 五标段:河道左岸,河道中心桩号17+245-23+500,最高限价为3831.53万元。 六标段:河道两岸,河道中心桩号13+400-17+245,最高限价为3080.44万元。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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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至六标段投标企业均应具有的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5.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企业法人无与从事职业活动有关的商业贿赂犯罪记录(开标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三、一至六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均为: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均为: 1.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项目经理同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项目经理参与本工程投标时未担任其他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系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5.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企业正式员工。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青岛市小沽河防洪排涝及水源利用工程(莱西段)共划分十一个标段。投标人最多只能参加一至十一标段中的一个标段的投标。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执行,则该投标人参与的所有标段的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标段为一至六标段。 六、一至六标段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资格后审,合格制,合格投标人继续参加投标。 | |||||||||||||||||||||||||||||||
七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1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2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3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4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5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6标段:经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应全部参加投标。 | |||||||||||||||||||||||||||||||
八 、评标办法 | |||||||||||||||||||||||||||||||
综合评估法 | |||||||||||||||||||||||||||||||
九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须具有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时,须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不合格; 3、同类工程界定: 一、二标段:上5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36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或堤防工程)类的防洪工程。 三标段:上5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29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或堤防工程)类的防洪工程。 四、五标段:上5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27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或堤防工程)类的防洪工程。 六标段:上5年度(自2016年1月1日至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承建过单项合同额2200万元及以上河湖整治(或堤防工程)类的防洪工程。 | |||||||||||||||||||||||||||||||
十 、招标文件获取 | |||||||||||||||||||||||||||||||
开标时间前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 |||||||||||||||||||||||||||||||
十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 |||||||||||||||||||||||||||||||
递交地点: | 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1-10-08 09:30 | ||||||||||||||||||||||||||||
十二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开标地点: | 青岛市莱西市长岛路148号莱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开标室 】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1-10-08 09:30 | ||||||||||||||||||||||||||||
十三 、其他 | |||||||||||||||||||||||||||||||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 2、投诉举报电话:0532- 88484528。 3、网上技术支持电话:0532-85871505。 4、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 1 月 1 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 1 月 1 日,以此类推。 5、本工程严禁转包、分包,否则将承担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6、因本工程投标人不需报名,直接从相关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故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青岛市)青岛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qingdao.gov.cn),查阅下载本项目相关信息,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