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2022年度防磨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已由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能源交通产业控股有限公司物资供应中心)。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2022年度防磨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规模:2022年度集团公司所属区域(产业)公司生产技改类项目所需的防磨瓦。采购人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开展防磨瓦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本次框架采购有效期为自签订合同后1年。
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001)2022年度防磨瓦框架协议采购项目;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供应商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2.资格能力要求:无;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3项300MW等级及以上机组防磨瓦供货业绩,须附合同扫描件(含首页、能反映合同标的内容页、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6.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6日9:00起至2021年9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