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临港(天津)热力有限公司管道扩容供热项目一次管网管材材料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临港(天津)热力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临港热力管道扩容供热项目一次管网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
2.2 规模:供热机组
2.3 建设工期:2021年10月15日- 2021年11月10日
2.4 标段划分: 临港(天津)热力有限公司管道扩容供热项目一次管网管材材料采购招标
2.5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临港热力管道扩容供热项目渤海十六南路南段一次管网管材5项,其中管道1项(含管帽),管件4项。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临港(天津)热力有限公司指定地点(天津市)
2.7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5日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签订日期为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3个及以上供热管网管材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资料。
3.2.2资质等级要求: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