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净化单元汽提塔及激冷气管道材质提升改造施工 招标人为 (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净化单元汽提塔及激冷气管道材质提升改造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天津)煤气化发电有限公司净化单元汽提塔及激冷气管道材质提升改造施工。
2.2建设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
2.3招标范围:1、净化单元汽提塔材质提升改造:C-4201塔体切除(材质:304,约4吨)、新塔体安装(材质:TA2,约3吨);C-4201加热气新管道安装100米(φ168),安装各种法兰管件67件;C-4201旧管线拆除200米(φ114);保温的拆除和安装;14处压力/压差表的拆除和安装,电缆及桥架的安装;拆除和安装工艺冷凝液汽提塔C-4201上塔体所包含的灯具、镀锌管、电线等等。
2、激冷气管道材质提升改造:更换管道127米,安装管件50余件等。
2.4工期: 净化单元汽提塔改造为 20天,激冷气管道改造为15天 。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招标方提供主材。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 专项条款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II类及以上压力容器安装或改造资质,或D级以上压力容器安装或改造资质,或具备D级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资,或具备GC1级管道安装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无。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无。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