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陆河河口风电项目塔筒法兰采购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汕尾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广东陆河河口风电项目塔筒法兰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项目概况:广东陆河河口(49.5MW)风电项目规划场地位于位于广东省汕尾市陆河县东南方向约 25km。本项目采用16台联合动力UP3200-141机型,塔筒为90米高4段塔筒。与基础采用锚栓连接。本次招标范围为广东陆河河口风电项目风机塔筒本体法兰,风机招标已完成,法兰重量按塔筒招标图计算,按本次采购单价与加工图纸的实际重量进行结算。投标人负责将所有合同标的运至招标人确定的塔筒生产厂家。由于塔筒厂家尚未确定,运输距离按1000公里暂估。
交货期:60天(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元件)(钢制锻造法兰B级)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子项目为钢制锻造法兰B)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2000kW及以上风机塔筒用法兰合同业绩3份,且每份合同不少于25套。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6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1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