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50MW畜光互补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1.项目条件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及贷款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序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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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要求/服务期限 |
招标文件价格(元)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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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淄 博市高青 县50MW畜 光互补一 期(三个 分布式项 目 17.1MW) EPC总承包 项目 |
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发包采用 EPC 工程总承包的方式, 本项目发包采用工程总承包的方式,招标范围为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 50MW 畜光互补一期(三个分布式项目 17.1MW)的前期工 作、勘测、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组件、逆变器)、运输、储存及保管;工程施工准备与施工、检查、验收、保修、工程建 设管理及对外协调;设备安装与调试;送出线路部分;电气系统相关试运行、消缺和光伏电站成功通过 72 小时试运行的初步验收; 配合生产准备、建设期工程保险;负责水环保施工及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档案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质量保证服务、负责配合达标 投产及政府验收等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涉及本项目的一切勘察设计工作,包括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竣工图编制; (2)本工程除光伏组件、逆变器外所有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常用工器具的采购及保管、甲供材料及设备到货验收及卸车代 保管; (3)本工程的土建工作包括开关站所有建筑物及构筑物施工、10kV 集电线路及送出线路土建、开关站及光伏厂区设备基础; 本工程的安装工作包括光伏场站及开关站等项目所有设备安装和调试、成品保护,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高压柜、 10kV 集电线路、送出线路、通信系统、安防系统等所有设备及配套设备(包括专用工具和备品备件)的安装、汇线、试验、调试、 验收等; (4)光伏发电系统设计(复核牛棚、猪舍、蘑菇棚负荷); (5)配合招标人进行工程质量检测及并网启动前的质监站(如有)、地调、省调等部门的各项验收,各项并网手续的办理; (6)负责办理气象部门要求的防雷检测; (7)本项目在全部容量成功并网,光伏组件全容量连续运行 72 小时无异常和故障后,完成预验收合格后进入质保期,发生异 常或故障设备运行时间重新计算; (8)除甲方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工作外,所有一切工作及服务均由乙方负责,包括但不限于完成项目工程所涉及的所有检验、 试验及验收等工作。施工管理工作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保证项目良好建设环境;负责技术培训、竣工验收、生产移交、以 及保修期内的相关服务等;乙方就本工程在移交时,项目需满足光伏发电站相关国家验收规范要求,满足项目所在地电网并网相关 要求等; (9)已建成猪棚等的加固工作;临建、送出线路、场外运输道路的租地及手续办理等;施工期间民事协调等; (10)在工程范围内的或建设完整可运行的光伏电站所必须的其他事项如未在报价文件中列出,视同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 乙方承担; |
工期: 90 日历天 计划开始工 作日期: 2021 年 10 |
2000 |
月 01 日 计划竣工日 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 |
注:以上为参考参数和数量,具体参数、数量及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管、冻结 , 破产状态;
(3)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骗取中标 、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 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 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 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 认证证书;须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 体系、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5)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专项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a)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b)须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或新能源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c)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要求:2017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个 单项合同 5MW 及以上规模光伏项目EPC 总承包的业绩 (提供合 同等证明材料)。 (3)人员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注册 证及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 6MW 及以上 规模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工程管理经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1 年 9 月 13 日至 2021 年 9 月 20 日,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