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大渡河流域沙坪等7个水电站水质检测分析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506102,招标人为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
(1)沙坪二级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和金口河交界处,装机容量为348MW,是大渡河规划的22个梯级水电站中的第20级沙坪梯级水电站的第二级,上接沙坪一级水电站,下邻已建龚嘴水电站。沙坪二级水电站库容较小,水库仅具有日调节能力,无力承担防洪任务,且无通航、灌溉供水等要求,本电站主要开发任务为发电。
(2)龚嘴水力发电总厂隶属于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四川省乐山境内的大渡河下游,管理着龚嘴、铜街子两座水电站。龚嘴水电站位于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与峨边县交界处的大渡河上,总装机容量77万KW。龚嘴水电站于1972年2月第一台机组发电,1978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48年。电站距离乐山市90公里。铜街子电站位于大渡河中游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境内,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排沙效益的水利枢纽工程,总装机容量70万KW,电站于1992年第一台机组发电,1994年全部投产发电,电站距离乐山市70公里。
(3)枕头坝水电站为大渡河干流水电梯级规划的第十九个梯级,位于四川省乐山市金口河区。根据开发方式研究阶段成果枕头坝电站采用两级堤坝式开发(枕头坝一级、枕头坝二级水电站)。枕头坝一级水电站为枕头坝河段两级堤坝式开发的第一级,其上一级为深溪沟水电站,下一级为枕头坝二级和沙坪水电站。坝址位于大沙坝~月儿坝河段,距成都市约260km,国道“金口河~乌斯河”G245公路从库、坝区左岸通过,成昆铁路沿水库区左岸通过,对外交通方便。坝址处控制流域面积73057km2,多年平均流量1360m3/s。电站采用堤坝式开发,为河床式厂房,正常蓄水位624m,最大坝高86.5m,电站装机容量720MW,多年平均发电量32.90 亿kW · h,正常蓄水位以下库容0.435亿m3,水库总库容0.469亿m3。开发任务为发电,兼顾下游用水。
(4)瀑布沟水电站是国家“十五”重点工程和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是大渡河中游的控制性水库,是一座以发电为主,兼有防洪、拦沙等综合效益的特大型水利水电枢纽工程。该电站装设6台混流式机组,总装机容量4260MW,目前瀑布沟水电站已投运6台机组,共3600MW。上游为老鹰岩水电站,下游为深溪沟水电站。
(5)深溪沟水电站位于四川省大渡河中游汉源县和甘洛县接壤部,为大渡河干流规划的第十八级电站,其上一级为瀑布沟电站,下-级为枕头坝电站。作为瀑布沟水电站的反调节电站,水电站主要承担发电和向下游供水任务。电站安装4台16. 5万千瓦轴流转桨式水能发电机组。电站装机容量66万千瓦,年发电量32亿千瓦时。
(6)大岗山水电站坝址位于四川省大渡河中游上段雅安市石棉县挖角乡境内,电站安装4台混流式机组,单机容量为65万kW的机组,总装机容量2600MW,电站正常蓄水位为1 130m,坝顶高程为1135m,电站主要任务为发电。上游 与规划的硬梁包(引水式)电站相接,下游与龙头石电站水库尾水相接,为大渡河干流规划的22个梯级的第14个梯级电站。
发包人 大渡河沙坪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龚嘴水力发电总厂、 大渡河枕头坝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瀑布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深溪沟发电有限公司、 大渡河大岗山发电有限公司将分别与本招标项目中标人签订合同。
2.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沙坪二级、龚嘴、铜街子、枕头坝一级、瀑布沟、深溪沟、大岗山共7个电站水质监测分析技术服务公开招标集中采购。
主要工作内容为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龚嘴、铜街子水库及电站机组尾水水质检测分析、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瀑布沟电站环境监测(水质分析)技术服务、深溪沟电站环境监测(水质分析)技术服务和大岗山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服务。
2.1.3服务期
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龚嘴、铜街子水库水质检测分析、枕头坝一级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大岗山水电站水库水质检测分析服务服务期 均为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瀑布沟电站环境监测(水质分析)技术服务、深溪沟电站环境监测(水质分析)技术服务服务期 为24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具有有效的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或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具有水质检测分析服务的合同业绩1份,且均已成功完成。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服务内容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完成的材料。
【4】信誉要求: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黑名单;未被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未在国家能源投资集团公司禁止投标名单内。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环境工程专业);
(2)具有水质检测分析服务的项目经理业绩1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未包括任职情况的需补充提供对应的任命文件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或其它能证明任职情况的资料)。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14 10: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20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5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