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太仓市港区浮桥镇
1. 招标条件
太仓电厂厂内光伏EPC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或交货期)等)。
规模:太仓电厂厂内光伏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由太仓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仓电厂)投资开发建设,利用厂内屋顶以及部分空地建设光伏项目,项目建设规模4MWp,采用“厂用电接入,平价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工程总装机容量4MWp,共分为4个发电子单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两个方案,方案一:6kV一个并网点接入;方案二:400V多个并网点接入(计划9-10个点),两方案分别报价。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华能太仓电厂厂内光伏EPC工程各系统和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接入系统、对侧间隔改造;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方案一中6kV电缆甲供)、运输和管理;项目各系统工程和其他配套工程的施工准备、施工、调试(含供电公司验收)、投产、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含水保、环保、档案、职业健康和安全等工程专项验收)一体化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环境评价、职业健康和安全等专项验收内容整改;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实现消防、安全设施、劳动安全卫生、环境保护“三同时”等。施工协调、施工产生的政策处理及临时用地、技术培训以及其他服务等均包含在总承包范围内,详见技术规范。
计划工期:本工程总工期57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暂定于2021年10月20日开工,2021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容量并网投产。
本次招标为预招标,待取得相关机构和华能集团公司建设批复后执行该招标结果,若不具备前述建设条件,则不执行该招标结果。
本次预招标根据接入方式的不同,分为两个方案,方案一为6kV一个并网点接入;方案二为400V多个并网点接入(计划9-10个点),两个方案分别报价。以招标方最终确认的接入系统方案为准,即若接入系统确认为6kV接入(方案一),则按中标人的方案一有效投标价格执行;反之亦然。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工程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资质证明文件;
3.2.3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须具有自2018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容量不低于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4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图阶段设计业绩(E)和施工业绩(C),或累计容量20兆瓦(其中一项业绩单个容量不低于4兆瓦)以上光伏电站工程总承包业绩(EPC)(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盖章页及关键页),合同以签订时间为准);
3.2.4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拟派遣的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以及安全资格证(B类)证书,提供证明文件;
3.2.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550万元。
获取时间:从2021年9月13日9:00起至2021年9月23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