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杭州 一、招标条件 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西港项目汽机、锅炉、化学专业及公共系统调试配合技术服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1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6.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7.资质等级要求:具有中电建协颁发的电源工程类调试甲级或以上资质证。 8.投标人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9.通过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在有效期内。 10.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5年期间(2016年1月-2020年12月)必须至少具有国内或国外1台(套)300MW或以上机组调试成功投产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试验范围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须字迹清晰。 11.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13 09:00到2021-09-20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13 09:00到2021-09-20 17:00。 |
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项目-西港项目汽机、锅炉、化学专业及公共系统调试配合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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