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技术咨询外委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第二次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项目所在地。 一、招标条件 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相关项目技术咨询外委服务框架采购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和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人员须有相应的资质,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工程注册类执业资格。近 5 年内承接的合同数不少于 3 个,所承担的项目近 3 年内未发生过责任事故。 7.业绩要求:近 5 年( 2016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 3 份国内同等级项目技术咨询外委服务的合同业绩(附关键页影印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9.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9-13 15:33到2021-09-18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9-13 15:33到2021-09-18 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