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交通工程LNG车辆运输试验招标人为澜沧江上游水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交通工程LNG车辆运输试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服务期:2021年10月20日开始,2022年4月30日完成。具体时间由发包人书面通知。
2.3 招标规模:通过LNG重卡在高海拔环境下进行车辆载重行驶试验,对高海拔地区使用LNG重型卡车的经济性、环保性、动力性进行客观评价。
2.4 招标范围:
1 试验范围
根据RM工程洞室及明线开挖运输情况选取海拔高程在EL.2600~2750m、EL.2750~2900m两个运输高程范围内分别开展1款LNG运输车辆的动力、环保、经济性测试,记录收集试验数据。并同步开展与类似型号的柴油车辆相关数据的比较。
2 试验内容及深度(包括但不限于)
2.1环保性试验内容
在EL.2600~2750m范围内选择离洞口200m、500m及1500m读取车载尾气分析系统的一氧化碳等尾气含量进行环保性分析(频次设定为冷车、热车、急加速、高、中、低转速六种状态下,空载情况下各采集6x3组,满载大负荷下各采集6x3组,总计36频次),主要分析在洞室内不同位置尾气的一氧化碳含量。
2.2经济性试验内容
1)在EL.2600~2750m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洞室进行运输使用,在空载及重载情况下分别进行2组共4组试验,统计分析每百公里LNG的耗气费用。
2)在EL.2750~2900m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明线道路进行运输使用,并考虑因前期大多数下是未衬砌的隧洞,因此设定毛路面及相对平坦路面下约5%坡度、约8%坡度四种路况在空载及重载情况下分别进行2组共8组试验,统计分析每百公里LNG的耗气费用。
2.3动力性试验内容
1)在EL.2600~2750m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洞室进行运输使用,在空载及重载情况下分别进行2组共4组试验,读取发动机内置芯片数据,实时记录发动机在不同海拔及荷载情况下即时扭矩、转速、及瞬时气耗,统计得出平均扭矩及平均气耗,并结合驾驶员自身操作感受,综合评价出动力性。
2)在EL.2750~2900m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明线道路进行运输使用,设定毛路面及相对平坦路面下约5%坡度路面、约8%坡度路面四种路况在空载及重载情况下分别进行2组共8组试验,读取发动机内置芯片数据,实时记录发动机在不同海拔及荷载情况下瞬时扭矩、转速、及瞬时气耗,统计得出平均扭矩及平均气耗,并结合驾驶员自身操作感受,综合评价出动力性。
2.4其它要求
1)为了试验数据更加客观全面,数据采集按上述内容及方法进行两次重复试验,并进行拉乌山顶空载、重载来回试验各一次,试验过程中适当增加急启、急停等内容,进一步测定及评价LNG车的经济性及动力性。此项费用在投标报价表中第1.4项中列报。
2)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对柴油车进行部分的内容测试,主要是油耗的测定,以利于两种车型的比对及核销时超欠耗分析提供依据。
3)试验完成后提供客观公正的试验报告并经第三方咨询单位评审后报发包人。
2.5 本次招标标段为:昌都市芒康县日瓦村至县道524段项目交通工程LNG车辆运输试验标段包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件: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专项条件:投标人还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经营许可证》、《气瓶充装许可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别提示:以上证件属地发放,跨区域持有无效;投标人自行了解是否满足试验所在地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须具有1名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至少有1人具有压力容器安全管理A证,至少有4人具有气瓶充装P证,需提供证明材料。
(3)撬装站管理人员配置数量和资格证书必须满足当地主管部门对撬装站管理的相关规定。
3.2.2投标人应具备的业绩要求:
投标人或其分包人近5年(2016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个LNG车辆运输和LNG气站建设及运营业绩,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专业分包意向协议、专业分包人资格文件等)。合同复印件需至少提供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合同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2.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安全工程师证,须提供资格证明资料。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9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16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