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电厂新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22MWp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江苏公司太仓电厂新建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22MWp光伏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606009,招标人为 太仓发电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 太仓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本工程建设范围为苏州市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街道,处于北纬31.9158°、东经120.5964°,建设在张家港爱丽家居新厂区的厂房屋顶,屋顶面积共约31000平方米。本项目总装机容量4.122MWp,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所发电量以0.4kV电压等级接入用户厂内配电系统。
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包括但不限于:并网光伏电站(分界点为电站并网点:低压并网柜(包含开关柜)、光伏支架组件等、屋面防水、屋顶检测(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场内道路恢复、施工用电和用水临建设施、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设施等整个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政策协调(含同地方政府及光伏电站所在企业、居民的协调工作)、设备购置、材料采购、工程施工安装、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消缺、培训、验收和最终交付投产、质保等,同时也包括所有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消耗品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等。建设期工程保险(除一切险);工程验收(包含安全设施、环保、消防、职业卫生、档案等各项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移交以及质保期内的服务。本期工程工期预计60天,于2021年12月15日前并网发电。
项目工期: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至2021年12月15日止,具体开工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等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为施工企业的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16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3MWp及以上光伏EPC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验收证明至少须由合同甲方、合同乙方和监理三方盖章。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2个3MWp以上分布式光伏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项目经理、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执业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3MWp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工作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设计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以上材料需能体现工程名称、设计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建筑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2个3MWp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竣工/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C证(投标人为施工单位的要求提供此项)。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9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14 16:30:00。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标段(包)10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