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项目
二、 项目编号: 2021-VGBWIA
三、 项目概况:
(1)招标范围:安顺某单位2021年临聘工作岗位劳务派遣服务采购项目,服务内容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报道员、编纂员、驾驶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劳动义务、包括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等,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2)预算金额:含人员工资、保险、税金及管理费等全部费用约为982151.16元。
(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4)服务
(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选择一名中标人。
(6)最高限价:由于本项目派遣人员工资(含基础工资、保险)、税金等费用以实际支出进行支付,投标人不可对此部分费用竞争。本项目仅对管理费用进行报价,最高限价管理费用为150元/人(含企业利润及管理费用中的税金),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否决其投标。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1月至12月由供应商企业自行出具的会计报表(须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一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四)信誉要求:(1)提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证明截图;(2)提供未被“中国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截图 (3)提供未被 “军队采购网”网站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证明截图。(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供应商自行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查询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 2021年09月08日至09月14日(0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