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
1. 招标条件
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第二批辅机:整体式水-水换热机组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达拉特旗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整体式水-水换热机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达拉特发电厂煤电一体化五期1×1000MW机组扩建工程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树林召镇西南3km处,达拉特发电厂四期工程预留的扩建端场地。本工程规划容量2×1000MW,本期拟建设1×10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装置。本工程9号机组主厂房拟于2021年8月开工,2023年12月投产。
本工程燃煤采用高头窑煤矿的烟煤,采用微油点火系统,制粉系统采用中速磨煤机正压直吹式制粉系统。中速磨冷一次风机直吹式制粉系统,每炉配6台磨煤机,五运一备。
2.2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
2.3规模:1×1000MW。
2.4 建设工期:27个月。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采购一台套整体式水-水换热机组设备,包括板式水—水换热器2台、循环水泵2台、补水泵2台、囊式定压装置、补水箱、除污器、电控箱和相应的配套仪表、阀门等。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
2.6 交货地点:达拉特发电厂五期施工现场,车板交货。
2.7 交货期:计划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5月1日完成交货。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业绩要求:投标方须具有近十年( 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不少于6份火力发电厂或供热工程项目的水-水换热机组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材料(合同关键页影印件,含首页、项目名称、签订时间、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