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采购条件
物资供应中心(01)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济宁运河电厂螺旋焊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物资供应中心,使用单位为济宁运河电厂。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济宁运河电厂螺旋焊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物资供应中心(01)8月份集中物资供应--济宁运河电厂螺旋焊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
2.2建设地点:济宁运河电厂。
2.3招标范围:螺旋焊管项目采购。
2.4工期:详见技术规范。
2.5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7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为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至今应具有不少于3份DN1200及以上口径的焊接管道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供货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要求随投标文件提供合同主要内容扫描件,每个扫描件至少包括供货范围、签字盖章页等能够证明上述具体要求的页面;
3.2.2资格条件: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A1级资质。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生产企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管道(螺旋缝埋弧焊接钢管)A1级;
3.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是代理商的,必须取得生产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唯一代理授权书,或者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代理授权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如生产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商参加评标;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其他: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授权生产企业的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