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化工液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液氨框架采购公开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项目概况:脱硫除灰装置是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热电生产中心4×480t/h高温高压自然循环煤粉锅炉的配套环保工程,脱硫剂主要采用液氨,液氨品质符合GB536-88《液体无水氨》规定的合格品相关参数要求。
2.1.2招标范围:
序号 |
材料名称 |
数量及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液氨/99.60% |
3600吨 |
交货期为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计划到货:2021年9月30日开始交货,预计每日到货一车(24吨),具体交货计划以实际通知为准。 |
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
2.1.3交货期:接到通知后3日内到货。计划到货:2021年9月30日开始交货,预计每日到货一车(24吨),具体交货计划以实际通知为准。
2.1.4交货地点:乌鲁木齐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指定卸车点。
2.1.5质保期:90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或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产品授权代理商)。
(4)投标人具有自备运输车辆的,需提供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若委托第三方运输的,需提供委托协议或意向书或合同,并提供实际承运单位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或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含危险货物运输)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业绩要求:2018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须至少具有1项单个合同采购量不少于2000吨的液氨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文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或使用证明或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的材料。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4.2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1-09-02 18: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1-09-09 18: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