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已于 2021 年 4 月 19 日在海南省行政审批局项目备案。项目业主为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 3:7,招标人为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文昌翁田 100MW 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位于海南省文昌市
2.2 建设规模:100MW
2.3 工程项目施工预计开工日期和建设周期:2021 年 10 月 1 日,建设周期 6 个月。
2.4 监理服务期限:2021 年 10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缺陷责任期一年。具体开始服务时间以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2.5 招标范围:文昌翁田农光互补+储能示范项目(100MW)工程规划直流侧总容量为 130MWp,交流侧装机容量为 100MW(储能 25MW/50MWh),采用 540Wp 单晶体硅组件共 240772 块,组件总容量为 130MW,共 32 个发电单元,本工程红线范围面积约 2685 亩,新建升压站 1 座,通过 1 回 110kV 架空线路接至 220kV 东路站,线路长度约 33 公里,其中架空路径 32 公里,电缆路径 1 公里。以上工程建设场内(外)新建、改扩建道路工程,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等设备基础及安装工程,场区集电线路工程,送出线路工程,升压站构筑物及其附属工程的建筑、安装、调试,并网发电、最终交付投产、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等全过程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
3.2 投标人须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近 5 年(2016 年 8 月至2021 年 7 月)内具有独立承担 2 个及以上 30MW 及以上等级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施工监理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材料)
3.3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住建部颁发的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并且同一时期只能参与本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近 5 年(2016 年 8 月至 2021 年 7 月)内具备 2 个及以上30MW 及以上等级新能源项目(风电或光伏)项目的总监业绩。(需提供证明材料,且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需与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联。)
3.4 财务要求:近三年每年净资产大于 0,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5.1 被列入大唐集团公司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
3.5.2 对于施工和服务采购,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 戒 “ 黑 名 单 ” 或 安 全 生 产 不 良 记 录 “ 黑 名 单 ” 的 ( 查 询 网 址 为 :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
3.5.3 采购的同类施工、设备物资以及服务等,在近三年内发生过较大及以上责任事故的,责任事故等级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5.4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终结本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查询网址为:http://zxgk.court.gov.cn/zhongben/),且未被撤销的;
3.5.5 在信用中国官网(查询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的或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5.6 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网址 http://jzsc.mohurd.gov.cn/)被列入黑名单的,或者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的,或者在企业诚信中有不良记录的,或者在个人诚信有不良记录的;
3.5.7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3.5.8 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5.9 无国家或行业协会强制要求的生产、施工、制造以及服务等有效特殊许可的(信息核实网站见附件,仅供参考,包括但不限于其中列举的网站及资质);
3.5.10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且担保金额超过净资产总额的(查询网址:https://www.zhongdengwang.org.cn/,当地企业信息网);
3.5.11 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5.12 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
3.5.13 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3.6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至 2021年 9 月 9 日,登录电子商务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