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青海分公司及新能源分公司安全等保合规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会议上指出“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新时代的网络安全观把网络安全上升到国家战略层面,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是一个统一体,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必须同步规划、同步建设。由于我司前期建设对网络安全考虑不够全面,仅仅在互联网和内网出口部署防火墙提供安全防护外,无其它任何安全防护措施,无法满足新形势、新技术、新背景下的网络安全,尤其随着网络安全法、等级保护2.0等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在考虑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
本方案的遵循网络安全法相关规定及国家等级保护 2.0 的相关标准,以实现三级等保的防护能力和通过等级保护测评为目标,因华能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网络安全几乎处于无防护状态、存在重大漏洞和安全隐患,本次对华能青海分公司网络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加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网络安全等保合规建设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需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3份同类合同金额200万以上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反映工程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4 其他要求:不允许挂靠单位或租借资质、资格投标,投标人需提供不存在挂靠或租借资质、资格证书承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主要管理人员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