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青海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共和电站一二期上能逆变器单机测试、整站模型测试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场址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光伏发电产业园区,距离共和县城约30公里,临近共玉高速和G214国道,对外交通条件便利。本次招标范围为根据国家相关标准、国家电网公司企业标准和《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关于印发青海电网新能源电站相关技术要求的通知》(调度字(2020)23号)等文件的要求,开展性能试验,包括上能EP-0500-A逆变器单机测试、共和一、二期两个站的整站模型搭建测试等工作,并向青海电力调度控制中心提供满足要求的实测模型参数。
规模: 共和一20兆瓦、二期50兆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共和电站一二期上能逆变器单机测试、整站模型测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需具有国家认证的CMA 或CNAS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个新能源电站模型参数测试项目的合同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主要设备材料及服务清单等其他证明材料)。
3.2.3 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