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昌江核电文印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引入专业化文印服务商(供应方)提供文印服务。公司将现有文印设备提供给供应方使用及维护。供应方提供打印、复印、扫描、光盘刻录、特殊装订、制卡制证等文印服务工作,并提供满足文印服务所需的文印设备(打印机、复印机、一体机、工程扫描仪、工程图纸机等)、负责文印设备的运营和维保,提供文印服务所需耗材、纸张等,服务期间为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2) 提供近三年(2018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驻场商务文印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须至少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工作范围等信息的页面)。
(3)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08月31日 09时00分起至2021年09月06日 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