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热网制水系统增容改造设备采购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热网制水系统增容改造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2 规模:4*300MW燃煤供热机组
2.3 建设工期:详见技术规范书
2.4 标段划分:热网制水系统增容改造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2.6 交货地点:天津 杨柳青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2.7 交货期:接到中标通知书后60日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 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超滤、反渗透等这些主要设备制造商出具对本项目授权证明。
3.2.1.1投标人自 2016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国内300 MW及以上火力发电机组不少于8套除盐水采用超滤+反渗透工艺的成套投运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物资名称型号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成功投运的材料)。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7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3日17时00分止。
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