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仪表成套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由肇东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投资建设,
2.2 规模:本工程建设1×150t/h 等级的高温超高压一次再热生物质循环流化床自然循环锅炉+1×40MW高温超高压一次中间再热凝汽抽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不考虑扩建,主机已经确定。
2.3 交货期:本项目交货期为2021年9月30日前到货,满足项目建设要求。
2.4 本次招标采购范围:变送器、流量测量装置、过程开关、热电阻、热电偶、氧化锆氧量计、仪表阀门、防堵取样装置、气源分配箱、热工电源柜、变送器手操器等设备。
2.5交货地点:肇东1×40MW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国内4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至少2个以上项目类似热工仪表(所投产品)成套的电厂投运业绩。投标方应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业主投运证明等)。
3.2.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3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请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厂商(进口设备要求获得制造商或国内总代理)出具的对本项目的授权。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1年8月26日9时00分起至2021年9月3日17时00分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