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天津福源热电有限公司技改维护项目黄庄供热项目燃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天津福源热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2×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锅炉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B级及以上) 6.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中、低压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固定式压力容器)D级及以上资质 7.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必须具有单台58MW及以上规模燃气热水锅炉6台(套)及以上的投运业绩。所有投标人业绩均应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 凡未按上述(1)、(2)两项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用于证明投运业绩的材料,相应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8.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2018年至2020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直亏损的投标人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8-25 14:04到2021-08-31 16: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8-25 14:04到2021-08-31 16:00。 |
黄庄供热项目燃气锅炉及辅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备注:投标单位没有在网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点击注册。登录www.dlztb.com会员区后查阅公告,根据会员区招标公告的相应说明获取招标文件!
联系人: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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